细谈《易经》与佛法
细谈《易经》与佛法
1、易经是广义的。
易经包括天文、历法、星占、星命、河洛、八卦、连山、归藏、周易、五行、干支、奇门、太乙、玄空、六壬、堪舆、中医、相法、占卜等诸多法门,太虚法师认为周易是世间法之极至者,“周易者,孔宗之出世法也。”周易者,文王以64卦演人事也,八卦者,伏羲宗万物之原也,与佛家眼、耳、鼻、舌、身、意、识、心相应。四象,金刚经四相也。太极阴阳,一念无明生对待也。所以易经阐述的是宇宙人生的起源、生长、发展、变化、消亡的所有规律,并用数学方式做出准确的推算,此即“世间解”也。世间解,乃佛10号之一。世间人不能完全解世间,唯有佛能为之。所以易经是佛法。
2、源于古印度的佛法为什么会在我国兴盛?
易经为群经之首,《周易》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论断,因为易经彻底说明了万物之理。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实际就是佛。“策万行,惩恶劝善,同归于治,则三教皆可遵行;推万法,穷理尽性,至于本源,则佛教方为决了。”
易经属人天声闻缘觉乘佛法,正因为我国有易经的基础,源于古印度的佛法才会在我国兴盛起来,而印度佛法几于消失。易经实为文殊菩萨所传,伏羲、黄帝、文王、孔子皆文殊化身也。
3、印证佛法的方法:三法印。
三法印既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以及涅槃寂静。易经阐述宇宙万物生生不息、无穷无尽,此是无常;念念迁灭、无有主宰,此是无我。太极是生灭法,无极是不生不灭法,无极而太极,此不二法也,故合涅槃寂静。
4、佛法不一定须由佛说。
佛法的法性,本来如此,永远公开,不是由佛出世而重新创造。佛法是宇宙人生的原理,证此原理者,便能解脱。若能将其所证的宇宙人生的原理说出来,就是佛法。若其所证的程度与释尊相同,他便是佛。因此,凡是真修实学而有了心得的佛子,均可将自己的心得,提出向大众报告,那也即是说的佛法。佛在佛经中宣称,佛法系由五种人所说:一、佛陀,二、佛的弟子们,三、天仙,四、神鬼,五、变化的人。佛陀常劝弟子们代佛说法。佛也曾说;已说之法如爪上尘,未说之法如大地土。这是说明了佛陀不是思想的专断者,思想乃为众生的公器,岂能搞“一言堂”,只许自己发明而不准他人发明呢!
5、易经属佛法密教时轮法。
自公元十二7年起,大部分藏区使用时轮历算法,以金、木、水、土、火五行与十二属相相配,十二年一小循环,六十年为一大循环,称为“饶迥”。这与我国古代的干支历法相同。干支是星命预测最重要的数学参量。
与其他密典相比,《时轮经》在印度出现得是比较晚的。在**,时轮经的译出也是比较晚的。到十一世纪(十二7年)才译出。开始时藏族的学者们对其是真经还是伪经曾有过不小的争论,因为其器世间(宇宙结构)的说法(后详)和戒律等与以前译出的经论有相当大的不同。后来经过迦玛派第三代祖师让琼多吉(rang byung rdo rje 1284-1339)于1332年给元宁宗帝后传了时**灌顶,又写了《算书综论》(rtsis gzhung kun-btus),布敦老师(1290-1364)写了《智者生悦》(mkhas-pavi dgav-byed),以及宗喀巴(1357-1419)等权威学者的肯定,到10四世纪才得到广泛地承认。后来其地位越来越高,10七世纪的北京版藏文大藏经中被列为首函第二篇。这个崇高地位的获得,一方面是由于其天人相应,内外结合的特殊修证方法,一方面也是由于其完整的天文历算体系,包括日月食和五大行星运动方位的推算方法,超过了过去藏历的水平。
《生乐经首品释》(bde-mchog stod-vgrel)是按时轮派的观点写的一部书,作者署名为金刚手,时代待考。其中有六十年周期的每一年的名称:第一年名为胜生年,第二年名为妙生年……第三十八年名为忿怒母年……第五十九年名为忿怒公年,第六十年为终尽年等等。这种六十年的周期就以其第一年的名称命名为“胜生周”,这和我国以六十年周期的第一年命名这个周期为“甲子”是同样的,六十年的周期循环复本来无所谓头尾,不过按传统的说法,是因为远稽初极,曾有一年日、月、五星和罗、长尾等九曜都处于相同的方位(类似我国所说的五星联珠,可称之为“九曜联珠”)那一年是叫做“终尽”的年,相当于丙寅年,其次年就是胜生年,即丁卯年。进行天文运算时诸曜的一切数值都是零,全都从头开始之故。这样一个一切从零开始的纪元年代,在不少的历法中都是历算家所录求的,我国古代的历算家把它叫做“上元初极”,并不是时轮历特有的。藏历的干支记年法,本是从阳木鼠年(甲子)开始,叫做“迥登”(即木鼠之意)纪年。可是封建农奴主为便于宗教统治,从公元十二7年起强行用喇嘛教的“饶迥”(即火兔之意)纪年法取代“迥登”纪年,以阴火兔年为首年“。(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我国天文学简史》197页上所载)。印度的胜生周与我国的六十年周期的雷同说明“佛佛道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