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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饭店起名 平实贴切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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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里人多饭店也多,不少马路边小饭店成排,铺面不大,店名也实实在在,只是看在眼里,感觉各异。就说“北京风味小吃”吧,一家叫“老北京风味小吃”,一家叫“大北京风味小吃”。若以前从未登过两家门,现在忽然想进去尝尝鲜,选哪家?不知别人如何,搁我会首选“老北京”。若问理由,未必过硬,也不是无话可说。尽管本地“老北京风味”可能只是借个名,与那些正宗“老北京风味”不见得有什么内在联系,但在心理多少能给人一点暗示:店内菜品有“北京”味,而且资格挺“老”。“大北京风味小吃”则不然,店名“大”“小”相矛盾,店面规模一目了然,“大”而无当,给人一种名不副实感,品尝欲望骤减。

    凡是饭店经营者,恐怕没有谁不想给饭店起个好名。名正言顺,名好客多,店主可以没文化,店名万万不能没文化;店主可以没地位,店名绝对不能没品位,最好是过目不忘,一“名”惊人。结果顾名思义,有的令人神往,有的就不大敢去。

    令人神往那些饭店,暂且不说;不大敢去的,说也无妨,反正眼下没去过,今后也不打算去。小饭店起名,一般说来,以平实为好,但名太平实,不起眼,就像人太老实,不容易招注意。此中分寸,不好把握。一味追求店名惹眼,效果也难说理想。

    比如某家小饭店,全力以赴,做驴肉文章,甚至在店名中标出“毛驴子”字眼,起眼不起眼?肯定起眼。“天上龙肉,地上驴肉”,民间早有说法。龙肉谁也没吃过,驴肉岂能错过?用“毛驴子”广招徕,算得上简捷明快。不过“毛驴子”还有一个意思,日常生活中形容一个人脾气不好,也说他是“毛驴子”脾气,于是这店名在简明之外,会蒙上一层拒斥色彩,虽不至于让人望而却步,也不容易兴致勃勃。万一有人寻思,聚餐本来图个吃好喝好,惹发“毛驴子”脾气岂不找不自在?店主无形中少赚了钱财。

    时代转型,社会氛围日益宽松,起店名自由度大为增加,但毕竟有一个原则必须恪守,那就是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挑战心理底线。十多年前,“西门庆”、“黄世仁”、“刘文彩”、“甫志高”一类名字曾招摇于大街小巷,很快就受到议论抨击,工商查处,不得不偃旗息鼓,如今人们心理承受能力虽远胜过当年,但仍有饭店,不待品尝其菜品,名字已大倒胃口,令人无法接受。

    有人看到北京有种烤鸡翅卖得挺火,就派人前去学艺,回到长春照开一家,虽不是连锁店,店名却照搬不误,名曰“超级变态鸡翅”。店主介绍说,这“变态”二字并无他意,只用来形容鸡翅之“辣味”。许多市民则表示,这店名看着就别扭,纯属恶搞。

    人也好,菜也好,总以常态为好。一旦“变态”,害多益少。就连西红柿“变态”(外形异常),专家都主张谨慎入口,小吃店居然以“变态”为号召,看起来赶潮流,实际上却是逆潮流。如今人们聚餐,更重科学、营养,见“变态”不躲,知“变”而上,处“变”不惊者,能有几人?饭店起名,求新求怪,可以理解,超出常态,自食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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