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为了孩子还住在一起违法吗
【离婚还住在一起的害处离婚不离家的坏处】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两个人都离婚了还住在一起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没有感情了就离婚分开,但是很多夫妻离婚之后住一起大部分都是为了孩子。
离婚还住在一起的害处
1.违反婚姻法规定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才能重新成为合法夫妻。如果不想恢复夫妻关系的,不应继续与前夫过离婚前一样过夫妻生活了,应结束女方自己也认为是没有尊严的生活。这样,对双方都是一种解脱,也符合婚姻法的规定。
2.影响彼此的下一段感情
假如两个人都不打算再娶(嫁),也不打算复婚,只是不愿意脱离那种熟悉的家庭环境和生活习惯,奉劝婚姻中的女人趁早摆脱掉这段无味的“婚姻”,既然选择了离婚,就不要再延续彼此的伤害,因为那段旧情毕竟已成往事,摆脱不了记忆的困惑必将被记忆所迷惑,所以为了尽早“脱身”,请尽快的与记忆说声“再见”。
3.出于报复心理
出于一种嫉妒与报复的矛盾心理,她们既不想原谅那个男人,但同时又不想让那个女人如愿以偿,于是便采取了一种极端方式幻想着去搅黄他们的“美事”。可见,这是一种很愚昧的报复方式,因为你根本改变不了别人什么,相反,只会给自己增加更多的痛苦。
女人离婚不离家的坏处
1.对物质需求的无奈
尽管已经办理完离婚手续,但残酷的现实依然会让自己暂时无法去摆脱掉那个男人的束缚,这种束缚或许是源自经济方面的不能自给,或许是源自住宿方面的居无定所,但不管是哪一种,女人都将为了暂时的生存而委曲求全在男人的屋檐下,虽然已经不是夫妻,可还要忍受着“后夫妻时代”的各种心酸和痛苦,毫无尊严的活在男人的世界里。
2.对孩子成长的无奈
很多离婚不离家的女人都会纠结在孩子问题上,虽然已经离婚,并且从法律层面上看孩子已经不再拥有一个完整的家,但作为对孩子感情更甚的女人,往往不愿意让孩子过早的在现实生活中去承受那种家庭不幸的痛,于是自己便将这种痛扛了起来,无论多么不愿意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可为了孩子,很多时候也得要“假戏真唱”,违心的在孩子面前表演出各种家庭“和睦”状,而当女人每次看到孩子那天真灿烂的笑容时,自己的内心却在流泪甚至是滴血。
3.对旧情难舍的无奈
离婚不离家的女人,有一部分是打着复婚的念头在拷问着自己的内心,究竟是否还要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也许那个男人做了很多对不起自己的事,但女人的内心深处仍然还会保有着一种幻想,幻想着以离婚作为惩戒能够让他回心转意,变得像原来那样对待自己,将破碎的心再重新贴合在一起;还有一部分是没有复婚念头但仍旧难以割舍掉那段曾经的记忆,她们不愿意离开那种熟悉的环境,自然也就不愿意离开那个熟悉的男人,尽管他已经成为过去时,但女人依然会习惯性的和他生活在一起,感受着自我麻醉的“温存”。
离婚不离家复婚的几率
离婚不离家,这也是离婚之后的一种生活状态。因为各方面的因素,会出现这种情况,当然也会有很多离婚的夫妻不能够接受这种离婚之后的生活。虽然夫妻之间的信任一旦被破会,可能很难在恢复到未被破坏之前的状态,但是,婚姻中也有很多人愿意重建彼此的信任,夫妻信任是否能重建以及重建的程度会决定婚姻生活的幸福的程度。应该要考虑清楚自己是否有足够的信心来重建夫妻之间的信任,再决定要不要复婚。毕竟婚姻不是儿戏,不能随便的决定。
不离婚谁更耗得起
这个没绝对,要分情况。看是什么情况,再是男人与女人的区分,这样才能看出在这个婚姻里耗着不离婚究竟对谁更有好处,谁更耗得起。现在的夫妻普遍比较年轻,多数夫妻离婚是因为情感冲动以及对自身婚姻存在认识误区、盲区造成的。80后离婚率高,有时候一两句吵嘴就会闹着要离婚,还有一些甚至是带着孩子来办理离婚,让人看着痛心,离婚对于年幼孩子来说,他们的命运出现了重大转折。所以只要不是原则性问题,离婚还是要谨慎考虑。
【两个人离婚后,还住在一起了,算不算违法行为?】
离婚后还经常住在一起,不属于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不违法。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无论是修改前的婚姻法,还是修改后的婚姻法,都没有规定男女不能同居生活,或者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同居生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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