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结婚的风俗聘礼
【厦门这边订婚有什么礼数要讲究的】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说起闽南厦门的婚嫁,不仅礼节繁多,而且每种习俗都富有地方色彩。当男女情投意合,不管对象是自由恋爱的也好,媒人介绍的也好,如果想结婚,无不例外的都要先来个“定婚”手续。所谓的“定婚”就是小伙子由其长辈或族亲长辈择个吉日,带上金银手饰、礼(聘)金、喜糖、香烟等礼品到女方家“压定”,或称订盟,宣告婚事已定。闽南人是很注重这个的,因为它是结婚前的必经手续,被看作是未有法律程序前的事实婚姻,在很大程度上等价于结婚。年轻女子在定婚后就视对方为未来的终生伴侣,对外亦不必再羞答答地玫瑰静悄悄地开,扭扭捏捏,不敢向外人道了。更有甚者,让男方住到自已家中或自己住到男方家中也就天经地义,不必担心他人有什么闲言碎语,流言蜚语了。
定婚的金银首饰起早就该准备好了,一般是“从头到脚”都要有,什么金耳环、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链、金脚链,上下珠光宝器,金光闪闪的。数量多少根据不同的家庭经济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人家量力而为。礼(聘)金是不可没有的。按照以前的说法,这聘金是男家给女家的“养钱”(养育姑娘的钱)。女家先出个价,男家则视自家的经济情况来还价,再由媒人从中说和。早些年日子苦,女方父母会把聘金留一部分贴补家用。如今这样做就显得太过寒酸了。通常是聘金全部作为嫁妆费用,还得再加一些,以免显得小气,姑娘嫁过去面子上也好看些。依现在一般情形,这礼金通常在五千元到一万元之间,最少的依据是够上买一部摩托车或彩电、冰箱、洗衣机之类来做嫁妆,最多就没封顶了。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礼(聘)金较少,有的地方还把这聘金以最大的面额一张张镶在玻璃框里,让人看得见,更多的是一种炫耀。现在不同了,谁也不愿那么麻烦,或者说不愿“冒富”,简单的只要带上一张活期存折就行了。此外,喜糖也是定婚必不可少的,它是给女方用来分发亲戚朋友,遍告亲友家中的闺女已许了人家,即将出阁了。喜糖的数量多少,就要看女家的需要了,一般三两百斤就够了。
准备好这些东西后,男方可择吉日邀媒人前往女方家定婚了。男方到了女家,分宾主落座之后,姑娘端来茶水招待男方家人,然后由媒人对男家来的客人和女方的父母做了介绍。应该说媒人在整个订婚的过程中起的是主持的作用,其地位不得而知。一些男女自由恋爱而喜结良缘的,也会赶紧拉一个做媒人,这样觉得自然些。当然媒人倒不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媒人男女双方不拘礼节的不会计较,反而觉得亲切些。
介绍完了,姑娘过来收回茶杯。仪式的高潮是戴定婚戒指,姑娘由家中的长辈妇女陪同,在祭祀祖宗的正厅,脸向外坐在凳子上,两只脚搁在小凳子上,媒人上前说几句吉祥话语,诸如:“坐得正,才会得人疼”“坐得歪,以后才会乖”等。接着由小伙子拉上姑娘的手,小心翼翼地为心中的伊人戴上订婚戒指,从此缘定三生,白头偕老。其他聘礼交给姑娘家人即可。同时媒人还应告诉姑娘的父母,男方已择某月某日吉时将来迎娶姑娘,婚前的7天、5天或3天,将送给女家“轿前盘”,需要什么物品,需要多少也在这个时候定好。
女家收下的礼物要供奉祖先,意思可这般理解:敬告祖先,你的子孙某某已经完成与某某订婚的礼仪了。完成了仪式。有的女家还置办酒席来招待男家的客人,并由女家的伯叔长辈陪席,席间彼此谈笑风生,融洽了气氛,增进了了解。这样以后,订婚的仪式就算结束了。
婚期前的“轿前盘”俗称“花包”,除了猪肉、鸡、羊之外,就是“花包”了。一般“花包”每个重一斤左右。像一个直径六寸的圆盘,一寸多高,用上等的精白面粉做皮,白糖、花生、肥肉、冬瓜糖等做馅。面皮的正中,要盖上圆的双喜字。花包的多与少,依女方的需要,一般要100个,多则200个,分成若干盛(农村中的一种盛具),装成若干担,每盘上面要还要放上一个大红的双喜字。除此之外,还要准备一担“礼担”,连同“轿前盘”一起送往女方家。“礼担”装有猪蹄、猪肉、面线、鸡蛋、鸡、酒等,专门来孝敬女方父母养育之恩。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闽南厦门婚嫁中的“定婚”风俗也逐渐趋于简单、淡化,如“轿前盘”、“礼担”除了在偏僻的农村还有外,城镇几乎没有了,但“定婚”的仪式仍然存在,只是礼节不再那么繁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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