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线是公平和正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生命线是: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这就把司法公正提升到了一个全新高度。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必须把提高审判质量作为确保司法公正的着力点,严肃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重视发挥二审、再审和信访的纠错功能,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预防错案,努力使每-起案件的审判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并按照法律理性化和程序化的内在逻辑,以司法权的合理配置为目标,提出了一系列司法改革的具体内容,实际上就是对西方法治传统中有益要素的积极吸收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律应该具有定纷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司法机关要紧紧围绕司法公正这一目标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维护司法权威。
【为什么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群众的向往和期待,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司法公正引领和保障社会公正。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四中全会把公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与各方面。贯彻全会精神,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公正的各范畴中,司法公正是最为核心的问题。老百姓讲,“一碗水要端平”。当前,社会上“不端平”“端不平”现象还不少,有的执法司法人员,对老百姓不理不睬,对有权有钱有势的高看一眼,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反映强烈。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要加强对司法活动和司法队伍的监督,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使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使每一次司法活动都能向社会输送公平正义的正能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有三个方面的含义: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其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和法律是人民利益的体现,反映了人民的意志。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将自己凌驾于党、国家和人民之上。那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别人,不管自己,将自己视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从根本上背离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我国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违法者必须受到追究是法律尊严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律权威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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