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史上名人盗墓案
我国史上名人盗墓案
我国史上名人盗墓案
在我国,历朝历代对掘坟盗墓行动,皆视为大逆不道,要处严刑的。就轨制上来讲,明代不只帝王陵园规制有了立异,维护陵园的轨制也是最为完备的,并且量刑很重。
据《明会典刑律条》:“凡谋反及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凡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正法。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岂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下列,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元勋之家为奴,产业人官;若女许嫁已经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下条准此)。知情故纵、暗藏者斩。有能捕捉者,民授以民官,军授以军职,仍将罪人产业合计充赏。知而首告,官为捕捉者,只给产业。不首者杖一百,流3千里。”
从上面的划定看,对谋毁山陵(盗墓)的惩罚是至关至关严格的,共谋者要被一块一块割肉,即“凌迟”正法,父兄、妻女,乃至连从兄弟都要遭殃,一块随着死,最宽容的也要“流3千里”,罚去荒漠的边境服苦役,永不得回原籍。
现实上,对帝王陵不要说盗了,便是偷了其祭祀物品,也是“10恶”之行动。民国时出书的《明孝陵志》(作者王焕镳)中称,“盗大祀神御物者为大不敬,2者皆在10恶之科”。明代这些轨制都是参考了过去朝代补充制定的,在汉、唐的司法中,都有具体的划定。汉代划定“窃盗者刑”、“发墓者诛”;《唐律疏议》划定,“若无端爬山陵,亦同入太庙室坐罪。”从中可以看出,连沾了帝王陵的边,都是不被容许的,一不谨慎误入陵区都是要坐大牢的。
然而,从有土葬风俗、陵墓中附葬有代价物品开始,掘坟盗墓之事就开始了,从没有断过。尤其自年龄时代厚葬之风风行后,盗墓开始作为一种发财致富的道路,而成为最古老的职业之一,尽管有砍头之险而不由。直至今天,这个古老的职业不但没有衰落的迹象,反而呈发达成长之势。并且,借助科学,手腕上愈来愈当代化,连遥感、磁感技术都用上了,再也不仅仅是洛阳铲。
纵观古今,着名有姓的盗墓者多如牛毛,但以伍子胥、项羽、刘去、曹操、董卓、黄巢、温韬、刘豫、杨辇真珈、陈奉、乾隆、孙殿英等十二位人物最有影响,其行动在我国的盗墓史上是抹不掉的。借用今天流行的“名人观点”来讲,这些人个个都是盗墓名人,固然更是狂人!
伍子胥-最毒的盗墓者
伍子胥,年龄末期吴国医生,是我国史书着墨比较多的人物之一,原本便是一汗青名人。从我国的盗墓文化史来讲,他也是重量级的。掘开了人家的陵墓不说,还要拿着皮鞭,朝尸首宣泄,堪称最恶毒的一名掘墓者。
伍子胥受封于申地,故又称申胥。本为楚国人(家在今宿迁市来龙镇一带)。入吴后,辅佐吴王阖闾,修法制以任贤达,奖农商以实仓廪,治城郭以设守备。伍子胥与我国汗青上多位名人有联络,如越王勾践、孙武、范蠡、西施等。孙武精晓兵书,是伍子胥推荐为吴国将领,从而名闻世界的;我国汗青上的“4大美男”之一西施,与伍子胥的恩仇也很出名,当时伍子胥建议杀了越王勾践,结果好色的吴王不听,范蠡遂使出“丽人计”,献西施给吴王,离间吴王与伍子胥关系,致使伍子胥被杀。亡了吴国。
伍子胥成为我国汗青上着名的盗掘者,源于其出走吴国以前,与楚平王结下的冤仇。《左传》记录,公元前5二二年(周景王2103年),因遭楚太子少傅费无忌谗谄,父、兄均为楚平王所杀,伍子胥被迫出逃吴国,赌咒要弄垮楚国,以报仇雪耻。公元前506年,在孙武攻破楚国城池,玉成吴王“年龄五霸”位置后,伍子胥也寻患了报杀父兄之仇的机遇。听说入楚后的伍子胥最想干的第一事,便是找到死去不久的楚平王陵墓。开始找了一天也未找到,原因是昔时楚平王为避免陵址被人知晓,下令把介入修陵的工匠全杀掉了。经一个侥幸逃走的老工匠指导,伍子胥顺遂掘得楚平王陵,把他的尸首挖了出来,用鞭子抽打解恨,一直抽了3百下才止住,此即“鞭尸3百”典故。尚有一说,伍子胥抓到了楚平王的儿子楚昭王,对其进行酷刑鞭挞,逼他说出了父陵的着落,伍子胥方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