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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店名对城市文化与品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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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坐20路公交车经过防洪渠时,偶然发现在防洪渠十字的东北角有一家“泼妇鱼庄”,刚看到时还以为自己眼睛没看清,但是仔细看了几遍,确定没有看错,顿时觉得此店名颇有些雷人的意味。

联想起经常能在街头巷尾见到的雷人店名,想必这已成为一种商家经常采用的营销策略。如下面的这些:

上海·莘庄至华宁站的轻轨飞驰着,途径广阔的郊区,一家酒店跃入眼帘:“花光光酒店”。店主是古龙还是蛊惑仔?荒僻之处也有这等豪放野人,不禁莞尔。

杭州·文三路上一家书肆兼茶馆,某男某女新年相约此处,因茶馆名:“春暖花开”。倏忽间至盛夏,微雨的晚上无处消磨。再去,抬头一楞:“招蜂引蝶”。对视间不禁大笑——狂蜂浪蝶,煞是应景儿。

苏州·山塘街,美女月丽笑容婉约立于一店牌前:“卖女孩的小火柴。”好奇问之,原来是一家杂货店,不卖女孩儿,也不卖火柴儿,店主是一青涩男孩儿。

当然,作为商家来说,此种雷人店名以其名称另类而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和记忆。

好多消费者最初也确实有很多是冲着着雷人的店名而去的,想进去一看究竟以解心中好奇,这本无可厚非。

但是,作为一种公开传播的店面招牌,绝不仅仅是商家个人的事,而是涉及到一个城市公共文化的事情了。

作为城市公共文化,体现在城市的各个方面,当然作为商家的门店招牌也是其载体之一。尤其是当今商业社会,门店林立,招牌更是数不胜数,而且这些招牌往往都是在城市主干路或繁华地段,所以对公众影响就更大。

如果一个城市大量充斥雷人招牌,至少从某种程度上说明这里的市民文化素质不高,城市文化品质有待提升。

因此商家在起店名的时候,要多一些公共精神,多起一些既能招徕顾客又有文化底蕴的好店名。

作为城市的管理者,也要加强对店名的行政监管,杜绝此类雷人店名的出现,共同为城市文明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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