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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火锅店名不公开 到底在遮掩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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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公园附近一家火锅店的“秘方”中竟含5种违禁添加剂”——成华区法院今日公布的这则食品安全案例引发网友关注,但法院公布的新闻信息中仅用“一家火锅店”来指称当事火锅店。网友纷纷质疑:对这样严重践踏食品安全底线的火锅店,为何不公布火锅店名字?带着网友的疑问,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采访了新华公园附近的一些火锅店以及成华区法院。

附近火锅店:我们躺着中枪

新华公园附近有数十家火锅店,较知名的巴蜀大宅门、重庆华丰火锅、重庆门巴石头火锅等。这些火锅店经营者看到新闻感到非常不满。新华公园附近的重庆华丰火锅店负责人郭先生说,“这种不公开火锅店店名的做法,对消费者是一种误导,一家做错事,多家被连累!”他认为,“我们不想消费者对我们有什么误会,毕竟我们也属于新华公园附近的‘一家火锅店’。”该店的值班经理黄先生更呼吁媒体“公开违规店家的火锅店名字,还我们一个公平和清白。”

巴蜀大宅门火锅东门店的店员毛小姐告诉记者,“我们不清楚事情经过,也没看到报纸,上网不方便,但无论是哪家店,绝对不是我们这里,我们的经营很正规。”毛小姐问记者,“有没有人怀疑是我们店?”

成华区法院:没必要公开火锅店名称

作为查处该火锅店使用违法添加剂的执法部门,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曾对该火锅店的“秘制配方”进行了检查,新闻发布联络员林浩告诉记者:“这个案件已上升至刑事犯罪,我们去年就移交给市公共安全走司法程序了,原则上是谁处罚谁公开,最后的判决是法院下的,就由法院来决定是否公开。”

今天上午,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和成华区法院研究室翟雪峰取得联系。翟雪峰指出,“我们主要考虑到违法当事人是火锅店的主厨冯某,这属于他的个人行为。”他说,“冯某本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至于他配置的所谓秘方,火锅店并不知情,所以我们觉得没必要公开火锅店名。”

网友质疑:消费者知情权何在   

网友们在微博和论坛上对“新华公园附近一家火锅店”的说法并不买账。

网友“飘逸的腿毛”:店家难道不知道秘方的成分吗?即使店方不知道,法院也应该公布火锅店的详细信息,毕竟过去几年有很多消费者吃了这家火锅。何况,店家难道不应该为疏于管理而承担责任吗?

网友“财务超人”:应该公开火锅店的名称,我经常去那一转的火锅店吃,应该享有知情权!

网友“阳阳”:肯定公开更好撒!弄一家算一家,这样对敢违法的人有威慑作用!

网友“咘菈挌”:我大肚子的时候还去那边吃了2盘,究竟是新华公园附近哪家火锅啊?

网友“老船长”:那边的火锅店,我以后都不去了。

律师说法:给消费者造成了伤害,应公布火锅店店名。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认为成华区法院的说法站不住脚,“火锅店对其销售的食品安全性该把第一道关,他们有义务选择合法、安全的食品来源。像这种含违禁添加剂的火锅配方,给消费者造成了伤害,火锅店理应承担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公开审判制度,有关部门也该第一时间公布火锅店名。”

成都市美食文化研究协会会长彭小平说,协会正按照机构相关部门的规定,严格要求餐饮企业公示添加剂和材料。他指出,“进了多少菜、进了哪些菜、用了哪些添加剂、有哪些调料、剩饭剩菜如何处理、油从哪里购买等等,都必须公示,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截止记者发稿时,有关部门仍未公布该火锅店的具体信息。但据成都全搜索新闻网了解,这家火锅是新华公园附近的顺方原火锅,具体的位置是成华区新鸿南路187号,目前仍在营业。记者几经努力未能联系上店方负责人,店中工作人员称对此案并不知情。

经查,该案件的被告人、顺方原饭店原主厨名为冯昌国,在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新鸿路187号的成都顺方原火锅新鸿路店工作,负责该店火锅底料的炒制。2009年8月以来,冯昌国在制作火锅底料时加入其自行加工的“秘制配方”,并以每斤60元的价格,向该火锅店收取“加工费”。2011年5月,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该店火锅底料进行抽样检测中检测出含有5种违禁添加剂成分。后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对被告人冯昌国的“秘制配方”进行检测分析,鉴定出含有违禁添加剂成分,食用后可致人体健康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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