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终奖有异议

三堂网 > | 发布时间:2023-07-15T10:10:57 更新时间:2024-09-11T20:06:08

【年终奖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发】

年终奖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发

员工年底前离职,年终奖可以不发吗?年终奖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发呢?下面是我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年终前离职是否有权得到年终奖,应考量具体单位的年终奖性质而定,看提前离职是否具备年终奖的支付条件。

如果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直接约定每年发放13个月薪资的,视为对员工的基本报酬,只要员工在本年付出劳动的就应按比例得到多出的一个月的薪资部分,而不应要求员工是否工作满年或工作到了年底。

如果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写明年终仍在职的才发放年终奖或类似条件,则视为履约奖励,年终前离职的不符合该条件,无权要求年终奖。

如果合同或制度规定按考核结果支付年终奖,则为绩效奖,绩效在当期考核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评定,作为公司管理中的惩罚和激励措施,因此对已离职员工没必要进行评定,也就是说没有考核结果,因此也无法依考核结果发放年终奖。

年终奖除了以上所列外还有其它情形,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管理,年终奖就有不同的性质。总的来讲,年终前离职是否有权取得年终奖,要看年终奖的性质和支付条件而定,考察提前离职能否满足年终奖的发放条件。

综合来讲,离职后提成或年终奖应否支付,可以大致概括为:有合同的按合同,无合同的按制度,都没有的按惯例。当然,其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员工在年底后、年终奖发放前离职,是否有权要求支付年终奖?

有的单位规定,年终奖在下年度的某个月发放,在年终奖发放日之前离职的员工无权领取年终奖,不管是否工作到年底。如此规定是否有效?这是无效的。年终奖是针对一个考核年度的,员工工作到年度结束,就是与其它员工一样付出了一年的劳动,就取得了获得对应的年终奖报酬的权利。公司拒付年终奖,就是侵犯了劳动者的取得劳动报酬权,违反了同工同酬的法律原则,因此这样的规定无效。

公司不发年终奖合理吗

又是年终。不管是兢兢业业了一年,还是庸庸碌碌了一年的上班族,都渴望着能拿到一笔合理的甚至是令人惊喜的年终奖。"我这一年累得都快秃顶了,谁敢不发年终奖,我跟谁拼命。"nec公司的刘桓一边说一边用手梳理着稀稀拉拉的凌乱头发。"这快过年了,要是不拿点钱回家,不光老婆不答应,连丈母娘都会把我看扁了。多寒碜啊。"金远见公司的张立伟笑嘻嘻地说。不管是心急火燎,还是心平气和,不同的话语中都透露出了员工们对年终奖的渴望。

公司回报比付出少

员工渴望和看重年终奖,是否就代表年终奖真的能够起到更大的激励作用呢?在对一些公司的采访中,不少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都谈到:年终奖比起其他的激励方式来说,似乎并没有什么特殊效果。

一些企业想依靠年终奖来留住人才,但公司的这些奖金可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这种留人的办法显然是错误的,现在的员工都相当理性了,很少有人会为了一点眼前的利益而改变自己的决定。不少员工甚至早就联系好新的工作,就等着拿了年终奖就走人呢。"tom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苏英琦说到。同时,员工们的胃口会随着公司发展而膨胀,胃口扩大后,员工又常常并不考虑他们的业绩到底如何。于是员工们对年终奖的欲望导致了公司压力加大。某国际著名公司中国区的总经理胡海林这样说道:"不少公司在年终奖上付出的可能比收到的回报要小得多。而不少员工在考虑年终奖时比考虑自己的业绩更有劲头。"而中国人传统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在年终奖的发放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不发奖负作用明显

既然年终奖对留人没有太大的作用,对新的动力的提升没有特殊的效果,同时对企业还会有不小的副作用,那不发行吗?在这个问题上,不等员工们站出来反对,老板们首先就摇头了。"年终奖还是要发的,即使它并没有特别的作用。但体现了公司对员工一年来工作的尊重,对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和声誉还是有不小帮助的。"中华英才公司总裁张杰贤这样说。的确,事实也在证明着一些老板的明智和一些公司的失策:京城颇有名气的沐泽电脑公司售后服务部40名骨干员工"集体蒸发",究其原因,竟然都是"年终奖惹的祸".

有了年终奖,可能仍然无法阻止员工的流失,但没有了年终奖,却加快了一部分员工的流失。看来,年终奖这东西,虽然作用可能并不大,但要不发,还真不行。

企业不发年终奖怎么维权

年终奖是什么

年终奖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并通过其规章制度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在一年的某一时间内对劳动者发放的.奖金。因此年终奖金是奖金的一类,仍属于工资性的劳动报酬。与年终奖金概念相类似的还有“年底双薪”奖金制度,虽然两者都属于劳动报酬并且属于工资总额的范围,但年底双薪事实上还是工资,它的发放时间是固定的,发放数额、方式都是确定的,只是工资数额是平月工资的二倍。而年终奖金则是一种奖金,是劳动报酬,一般根据员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结果予以奖励,而且员工之间奖金数额差距较大。这还是因为年终奖金是一笔额外奖金、超额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或者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常见的年终奖的形式有:十三薪、十四薪等固定年终奖形式,还有绩效奖金等浮动年终奖形式,还包括红包、旅游奖励等灵活的发放形式。

年终奖是工资组成部分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奖金;奖金包括生产奖。”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对奖金的范围进行了解释,明确规定了奖金包括年终奖金,因此年终奖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发不发谁说了算?

以劳动合同为准单位擅改违规,虽然“年终奖金”已是约定俗成的称谓,但实际上并未有法律明确规定年终奖金的发放方式、数额和时间,既然年终奖金属于超额劳动报酬,因此发放年终奖金并非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具有发放年终奖金的自主性。如果企业和劳动者约定了年终奖的发放形式或者在企业的规章制度里有年终奖的规定,那么年终奖的发放就不能完全由企业说了算,要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发放。用人单位关于年终奖金的制度规则大致有三类:一类是劳动合同约定,一类是规章制度规定,还有一类是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的。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并未正式通过合同约定或制度规定年终奖金的发放规则,而是由用人单位结合员工的表现、公司经营业绩,自行决定最终的年终奖金。如果在没有事前的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况下出现争议,则需要由劳动争议解决部门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判断。

发放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员工的业绩表现等,自主确定奖金发放与否、发放条件及发放标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拥有无限的经营自主权。单位制定的年终奖发放规则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并履行预先告知员工的义务。

如何保住年终奖

三种违规情形劳动者可举报

在实践中,如遇到以下几种企业违法违规情形,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1.无故迟发或拒发

有的企业为了防止员工跳槽,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企业自己制定的制度拖延发放年终奖,这种情况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但劳动者在休法定假期间如产假、年休假、婚丧假等,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支付报酬,用人单位不能以上述理由扣除年终奖金。

2.以“经营不善”为由少发

年终奖发放方式一旦经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未经合法程序不得随意变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对合同重要条款进行变更的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了年终奖,用人单位就应按照规定或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年终奖,而不能以“单位效益不好”等理由拒发、少发、缓发。

3.以工作不满一年为由不发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事先约定年终奖的发放条件,而工作年限可以作为发放年终奖的考核因素。因此,如果双方已明确约定“工作不满一年不发年终奖”,并已得到劳动者的认可,这种约定是合理的。如果企业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就应当一视同仁。

教你几招

出现纠纷可提起劳动仲裁

面对企业不发或少发年终奖引发纠纷,员工维权应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年终奖条款的设置,如有异议,应与用人单位及时沟通,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2.一旦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3.若发生争议,劳动者应当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及用人单位有关年终奖发放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

年底辞职有权利拿年终奖吗

目前法律对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并无明确规定,也没有规定发多少?如何发?那么若员工干满一年在年底辞职能拿到年终奖吗?

案情回放:

小张2010年进入汉口一家贸易公司做销售代表,公司明文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员工,都有资格领取年终奖”。

2015年12月,小张提出辞职,当时年终奖尚未结算。2016年1月20日,公司核定了员工的年终奖,但没有小张的份儿。公司解释:年终奖是公司对自己员工的奖励,而公司结算年终奖时,小张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没资格获得年终奖。

小张另一同事是8月底辞职的,公司以同样理由没给予年终奖。小张和同事一起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小张2015年全年的年终奖两万元,而小张的同事则因工作未满一年,不符合公司发放年终奖的条件,则一分钱的年终奖都没有。

律师回答:本案中,小张所在公司规定,只要工作满一年就能享受年终奖。虽然公司结算年终奖是2010年1月20日,小张此时已离开公司,但年终奖是对上一年度的奖励。所以小张应该得到年终奖。小张的同事则不符合公司规定,不能得到年终奖。

律师提醒:

目前法律对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并无明确规定。如何发放,这就需要看具体个案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约定,以及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等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劳动双方既没有约定也没有规定年终奖的发放方式,则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合理确定年终奖的发放。如此案中,如果公司未规定“需工作满一年才能够获得年终奖”,则小张的同事因已经工作8个月,可以获得年终奖的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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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诺的年终奖不兑现】

法律分析:能否最后获得年终奖,取决于其能否对单位的这种承诺进行充分的举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相关规定:“本条中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适用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对于前两个条件:同岗位、同工作量,衡量起来还比较容易,但是对于同样的工作业绩衡量起来就比较困难,因此不同的人从事相同的工作,有时待遇会有很大出入。因此,同工同酬也只是个原则,并不意味岗位相同,工资待遇就一定相同。

更不会因为证明了其他员工获得了年终奖,就必然得出自己也可以获得年终奖的结论。相反,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方案和制度。

如用人单位否认口头承诺支付其年终奖的,劳动者能否最后获得年终奖,就取决于其能否对单位的这种承诺进行充分的举证。如录音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劳动者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进行诉讼,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除非单位认可此口头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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